2017年养殖污染防治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

发布日期:2017-12-25信息来源:畜牧科

2017年养殖污染防治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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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2017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>》(湘办发〔2017〕22号),我局承担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养、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、官庄水库退养等考核任务。至12月20日,考核任务已全面完成。

  1.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。全市10个县市区均已完成禁养区划定,共划定禁养区272个,面积1018平方公里。2017年,我市禁养区需退养规模养殖场数为160个,其中炎陵县1个、茶陵县21个、攸县5个、醴陵市93个、荷塘区4个、天元区36个,目前已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,并实现功能化拆除,达到验收标准。(株洲县104个、石峰区107个需退养的养殖场实际为2014年湘江一公里已完成退养的养殖场)

  2.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超额完成。我市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427个,其中1219个规模场完成粪污防治设施设备配套建设,比例为85.4%,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5.8%,分别高于省定任务15.4个、15.8个百分点。

  3.官庄水库退养任务全面完成。官庄水库畜禽养殖户189家,栏舍面积48146.1平方米,网箱面积39780.8平方米,围栏网片面积3200平方米全部退出或拆除,退养生猪约一万头,活鱼约65万斤,补偿资金2692万元。

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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